學程介紹
一、學程目的
本著西哲杜威所提「從做中學」精神的體驗教育,在相關組織的推廣下,目前在世界各地已經是蓬勃發展。在台灣,隨著近年教育改革的聲浪,推動體驗教育逐漸成為教育與諮商輔導發展的主流,目前體驗教育的活動形式逐漸被各級學校與機構單位所接受,提供各年齡層參與者體驗教育課程的機會。因此,為結合學校資源,提供本校學生瞭解體驗教育的理論與應用,特結合本校跨系與院資源(休閒運動保健系、幼兒保育系、師資培育中心與社會工作系)成立「體驗教育」學士學程,以達跟隨教育潮流與增進學生專長能力之目的。
二、學程特色
在課程規劃方面,體驗教育學程分「核心理論課程」、「戶外活動指導」與「教育發展諮商」三大領域,讓學生學習體驗教育的理論基礎、指導活動技能與教育諮商應用,進而擁有未來進入遊憩、教育、發展與治療領域從業與進修的基礎概念與能力。
三、修課規定
必修課程為「體驗與探索教育」計2學分外,其他依二大領域選修計20學分,學程修習總學分數共計22學分。學生修滿規定之學分數,方可取得修讀學程證明。
四、必選修科目表如右表所示。
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文暨社會科學院體驗教育學程證明書申請表